尼腓的統治和傳道工作。這是一部關於李海和他妻子撒拉亞,以及他的四個兒子(從最年長的開始)拉曼、雷米爾、賽姆和尼腓的記事。主警告李海離開耶路撒冷地,因為李海對人民作了關於他們的罪惡的預言,他們想取他的性命。他和他的家庭旅行二天進入荒野。尼腓帶同他哥哥們回到耶路撒冷地去取猶太人的記錄。他們受苦的記述。他們娶葉希梅的女兒們為妻。他們帶了他們的家庭進入荒野。他們在荒野中所受的苦難和磨折。他們的旅程。他們到達海洋邊。尼腓的哥哥們反抗他。他制服他們。並建造一條船。他們稱那地方為滿地富。他們越過汪洋大海,到達應許之地,及其他。這是根據尼腓的記述-換句話說,就是我,尼腓,寫下了這紀錄。


 

第十四章

 
外邦人交替獲福或得禍-祇有兩個教會-娼妓之母的下場-啟示者約翰的任務-尼腓異象的結束。
  1   在神的羔羊要在話語中和權力中向他們實在地顯現,來移去他們的絆腳石的那天,如果外邦人肯聽從他的話-
  2   並且不硬起他們的心來反對神的羔羊,那末他們必將被算在你父親的後裔中;是的,他們必被算在以色列家族中;他們必永遠在那應許之地上成為一個蒙福的民族;他們必不再被降為俘虜;那以色列家族必不再被擊敗。
  3   神的羔羊說,那個大坑,就是由那魔鬼和他的子女所設,以誘使人類靈魂墮入地獄的大而可憎的教會為他們所掘的-那個為了毀滅人類而掘的大坑必以那掘這坑的人們來填塞,使他們完全毀滅;並不是靈魂的毀滅,除非靈魂被拋進那無底的地獄。
  4   因為看啊,這是按照著魔鬼的俘囚力,也按照著神的公道,而降於那些在他面前做邪惡和可憎之事的人們身上的。
  5   天使對我尼腓說:你已看到了如果外邦人悔改,他們一切必很好;你也知道了主對以色列家族的那些聖約;你也聽到了凡不悔改的一定要毀滅。
  6   因此,外邦人若硬起心來反對神的羔羊,他們就有禍了。
  7   神的羔羊說,因為時候來到,我必在人類兒女中行一件偉大而奇異的事工;一件對於兩方面都具有永久性的事工-不是使他們信服而得到平安和永生,就是讓他們因自己的心地頑強和理智蒙蔽而降為俘虜,並在屬世屬靈兩方面都趨滅亡,按照著我所說的魔鬼的俘囚力。
  8   天使講了這些話,又對我說:你記得父對以色列家族所立的聖約嗎?我對他說,記得的。
  9   他對我說:看!看那大而可憎的教會,就是那憎行之母,它的基礎是魔鬼。
  10   他對我說:看啊,教會祇有兩個;一個是神的羔羊的教會,另一個是魔鬼的教會;因此,凡不是屬於神的羔羊的教會的,就是屬於那個大教會的;她是憎行之母;也是全地之娼。
  11   我依言看去,看到了那全地之娼,她坐在許多水流上;她的統治權遍及全地,在各邦各國各族各民之中。
  12   我看到了神的羔羊的教會,由於那坐在許多水流上的娼妓的邪惡和憎行,他的教會並不多;雖然如此,但我看到神的羔羊的教會,就是神的聖徒們,也遍佈於全地面;由於我所看到的那個大娼妓的邪惡,他們在全地面的統治權並不大。
  13   我看到那巨大的憎行之母,在全地面上,在所有外邦人的國族中,聚集了群眾和神的羔羊鬥爭。
  14   我,尼腓,看到了神的羔羊的力量,降在羔羊的教會中的聖徒們身上,也降在那分散於全地面的主的約民的身上;他們用正義和神的力量為武器,在極大的榮光中。
  15   我看到神的震怒傾臨於那大而可憎的教會。以致地上的各邦各族中發生著戰爭和戰爭的風聲。
  16   當所有屬於那憎行之母的國族中開始發生戰爭和戰爭的風聲時,天使對我說:看啊,神的一震怒已臨到那娼妓之母的身上了;你已看到這一切事情了-
  17   當日子來到,神的震怒要傾臨於那娼妓之母的身上,就是那全地上大而可憎的,建立於魔鬼之上的教會;在那天,父的事工就要開始,為實現他和他人民以色列家族所立聖約而預備道路。
  18   天使對我說:看!
  19   我依言看去,看到一個人,穿著白色的袍子。
  20   天使對我說:看啊,那是羔羊的十二使徒之一。
  21   看啊,他要看到並記寫這些事情的其餘部份;以及許多已經發生的事情。
  22   他也要記寫關於世界盡期的事情。
  23   所以,他所要寫的事都是正確而真實的;看啊,這些事都是寫在你所看到的從猶太人口中發出的那部書裡的;在這些事從猶太人口中發出的時候,或是那部書從猶太人口中發出的時候,那所寫下的事情都是明白而純粹的,而且是最寶貴而易為所有的人了解的。
  24   看啊,這位羔羊的使徒要寫的事就是你已經看到的許多事;你還要看到其餘的事。
  25   但你此後要看到的事,你都不可寫出來;因為主神已按立了神的羔羊的使徒來寫這些事。
  26   還有別的以前的人們,他已將一切事情顯示於他們,他們已寫了下來;這些寫下來的事已被封存起來,以便按照那羔羊所具有的真理,在主自己認為適當的時候,再純粹地傳給以色列家族。
  27   我,尼腓,聽到並願作證,根據那位天使的話,羔羊的那位使徒的名字叫約翰。
  28   我,尼腓,被禁止把我所看到和聽到的其餘事情寫出來;所以,我所寫的事已夠了;我所寫的只是我所看到的事情的一小部份。
  29   我願作證,證明我確看到了我父親所看到的事情,也證明主的天使確曾使我知道了這些事。
  30   現在我就把關於我的靈被帶走時所見各事的話作一個結束:即使我看到的事情沒有全部都寫出來,但我所寫的事情都是真實的。確確實實是這樣的。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