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
|||
| 一八三○年十二月,經斯密約瑟先知賜給裴垂治愛德華的啟示。見第三十五章章前綱要。--接受者被吩咐去傳教。--如果符合主的條件,每個人都可以被委派擔任聖工。 | |||
| 1 | 主神,以色列的大能者這樣說:看啊,我對你說,我的僕人愛德華,你是蒙祝福的,你的罪已被赦免,並且你蒙召喚,要用如同喇叭的聲音那樣傳講我的福音; | ||
| 2 | 我要藉我僕人雷格登瑟耐的手按我的手於你頭上,你將接受我的靈,聖靈,亦即保惠師,那靈將教導你國度中的和平事; | ||
| 3 | 你要大聲宣講這事,說:和散那,願榮耀歸於至高之神的名。 | ||
| 4 | 現在關於所有的人;我賜給你這召喚和誡命-- | ||
| 5 | 凡到我的僕人們雷格登瑟耐和斯密約瑟面前來承受這召喚和誡命的人們,都要被按立而派遣出去在諸國中傳講我的永恆福音-- | ||
| 6 | 呼喊著悔改,說:拯救你們脫離這倔強的世代,從火中出來,也厭棄那被血肉所沾污的衣服。 | ||
| 7 | 這誡命是賜給我教會的長老們的,就是每一個一心承受這誡命的人,都可以像曾經說過的那樣被按立而派遣出去。 | ||
| 8 | 我是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因此,束緊你們的腰,我將突然到我的聖殿裡來。正如這樣。阿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