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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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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三一年三月,在俄亥俄,嘉德蘭,經斯密約瑟先知賜給的啟示。約瑟求問主有關獲得聖徒們定居土地的程序,這事對於教會的教友們為了服從主要他們聚集於俄亥俄命令,而從紐約州的移居是很重要的。--已定居在俄亥俄的人民與新到的移民分享他們的土地--按照需要購置土地--人民在這事上要服從他們的主領人員的勸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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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你們留在你們居住的地方是必要的,因為那對你們的境遇是適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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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們擁有土地,你們要分給東部的弟兄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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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們沒有土地,就讓他們按照他們認為好的方式為目前在附近地區購買土地,因為在目前他們有土地居住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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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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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儲蓄所有你們能儲蓄的錢,你們要在正義下獲得所有你們能得到的錢,這是極其必要的,到時候好使你們能購買土地作為繼承產業,就是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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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地方還沒有要被顯示;但是你們的弟兄們從東部來到以後,有些人將被指派,那地方將賜給他們知道,即對他們顯示那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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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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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將被指派去購買土地,並開始建立城市的基礎;然後,每一個人按照自己的家庭,按照自己的境遇,並且依照教會的會長團及主教對每一個人的任命,按照你們已接受到的和你們以後將接受的律法和誡命,你們與你們的家庭開始被聚集。正如這樣。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