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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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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三一年五月,在俄亥俄,陶姆森,經斯密約瑟先知賜給的啟示。這時從紐約州移居出來的聖徒們已開始到達俄亥俄;對他們的安居作確定的安排已成為必要的。因為這工作是特屬於主教的職務,裴垂治愛德華主教對這事尋求指示;於是先知向主求問。見教會史卷一第一七三頁。--說明移居教友們在財產分配上的方法--金錢和其他財產保管及適當使用--在俄亥俄的聚集地只是短暫聖化給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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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你們的神說,聽我講話,我要對我的僕人裴垂治愛德華講話,賜給他指示;因為他接受如何組織這人民的指示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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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把他們依照我的律法組織起來是必要的;否則,他們要被割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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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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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的僕人裴垂治愛德華及他揀選的那些人們,他們是我喜悅的,應當按照每一個人的家庭,按照他的境遇,及需要與必要指定分派給這人們他們的部分,人人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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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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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僕人裴垂治愛德華指定分配給一個人他的部分時,他應當給那人一份字據用以保障他的部分,好使那人保有他的部分,即在教會中有這權利和這繼承產業,一直到那人違犯誡命並被教會按照教會的律法和聖約同聲認為不配屬於教會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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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人違犯誡命並被認為不配屬於教會,他就沒有權力要求他為我教會的貧窮缺乏者聖化給主的部分;所以,他不能保有贈予物,他只能要求根據契約所該給他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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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切事物都要依照當地的法律辦理妥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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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屬於這人民的指定給這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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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那留給這人民的錢--要為這人民指派一個代理人,按照這人民的需要用錢供給食物及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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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都應當辦事誠實,在這人民當中一律相同,並且有相同的獲得,好使你們能成為一,即像我命令你們的那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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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屬於這人民的不應當拿去給別的分支教會的人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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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別的分支教會要接受這分支教會的金錢,他們應當依照他們所同意的再還給這分支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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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要由主教或代理人辦理,那人是在教會的同聲支持下被指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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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主教應當給這分支教會指定一個倉庫;所有超過這人民的需要的物品,包括金錢和糧食,應當保管在主教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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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主教也應當為他自己的需要和他家人的需要保留給他自己,因為他是忙於辦理這事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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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樣賞給這人民依照我的律法組織自己的特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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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土地聖化給這人民一個短時期,直到我,主,為他們準備其他土地,命令他們到那裡去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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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刻和日子還沒賜給他們知道,因此讓他們在這土地上作事好像要住幾年那樣,這將轉變成為他們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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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啊,在其他地方,在所有分支教會,這對我的僕人裴垂治愛德華要作為一個榜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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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誰被查出是忠信的,正義的,而且明智的管家,誰就將進入他的主的喜悅中,並承受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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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對你們說,我是那在你們還沒有想到的時候,很快就來的耶穌基督。正如這樣。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