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主管設置 本公司 110 年 3 月 25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總管理處陳益莊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之財務工作以及辦理本公司董事會議事等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應具備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