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主管设置 本公司 110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由总管理处财务协理陈益庄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之财务工作以及办理本公司董事会议事等工作经验达三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应具备之资格。